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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惕开发商出对的抗性怪招

发表于2006-06-05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在开发商的举棋不定中,“6·1”大限如期而至。调控细则不仅成为考验地方政府执政能力的指标,更是开发商心头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

于是,种种怪异的应对之法开始在地产界中渐渐涌现……
发表于2006-06-05
怪法一:砸了墙就是大户型 


“销售部居然要求我们研究能够大范围运用的并联打通或者上下打通的户型。这样一来,整个楼盘的结构标准立即提高。”华南某知名设计院的结构工程师黄先生叹道。 


近日,已有不少开发商私底下抱怨,九部委新规会大幅提高开发成本。“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每套房子都有独立的配套设施。套数多了,就意味着配套设备多了,建筑材料也会有所增加。”一位开发商这样说道。 


尤其在远郊区域和一些二线城市,不少开发商都储备了大量土地以开发大盘。而大盘中又有超过80%以上的套数为90平方米以上的户型。目前,不少在郊区拥有土地储备的开发商已开始要求工程部加班加点地攻关能大面积应用的“子母房”户型设计。一位知名开发商的销售高层举例说:本来是150平方米的房子,现在要设计成60+90平方米两套房子,打通之后和一套没有什么区别,又或者是设计类似复式的住宅,在两套房子之间架上楼梯,就变成一套。 


要害破解:此法击中的是购房者尤喜改变房屋结构的软肋。事实上,目前对于在装修过程中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做法确实没有严加整治。倘若这一“子母户型”得以攻关成功,购房者不仅要面对更大的安全风险,还要沦入与开发商“共谋”的不堪境地。
发表于2006-06-05
怪法二:用报批拖延时间 


此次,九部委新规还为杜绝“假施工,真囤地”的做法提出更为明确的限制措施。这使不少在去年频频拿地的开发商顿时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按照新规定,一个建筑面积在100万平方米的大盘,其年开发量就必须达到30万平方米以上。对于以囤地为目的的开发商来说,这会对资金链产生极大考验。因此不少开发商已经开始考虑在报批手续的环节拖延时间。 


一旦被囤积的土地到了快收回的时间,开发商就会向有关部门报批一个“颇具技巧的规划”。当有关部门不予批准后,就可以理所当然地拿回来慢慢修改。如此往复,即可拖延不少时间。 


其实,报批本身就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样争取回来的时间就很多了。在建设批文等方面开发商往往也用类似的技巧拖延时间。

     “房地产开发节奏其实不是控制在开发商手中,而是更多地掌握在政府手里。从土地拍卖到前期准备,通常需要一年多时间。而开工、办证到最后正式销售也要经历一年多的时间。”某知名开发商的开发部管理层表示,这期间存在许多可供挖掘的空间。 

    要害破解:此法竟然钻了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的漏洞。开发商主动报批一个不可能获批的规划,利用不断重复的行政环节,无端占用宝贵的行政资源,其主观恶意如何才能得到认定?这确是一个问题。况且,它还可能成为部分地方政府为某些重要开发商故意留出的“后门”设计。
发表于2006-06-05
怪法三:细则没有堵死所有的路 


“其实我们很矛盾”,京城某国企的前期工作人员向《第一财经日报》坦陈,如果开发90平方米以下的项目,自然希望单价能卖高些。然而一旦市场上到处都是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高价又将面对卖不出去的风险。 


据了解,一些进行全国扩张的地产公司总部已经下文要求各地方分公司暂停目前区域的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总公司要求我们各地出台配套政策后,再进行工作。”一家总部位于深圳的开发公司北京负责人表示。 


他们开始把部分的期望寄托在“国六条”细则中存在变通的最后可能上。细则中有条款称: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上述比例的,必须报建设部批准。 


但据了解,截至目前,建设部还没有收到北京市有关该方面的请求。而知情人士透露,北京市规委负责上报的内容中,基本按照九部委细则执行,几乎没有改动。 


要害破解:相比此前二法,这无疑是最为消极,但也最为理智的应对之法。从在楼市中频频主动转入今天的被动防守,开发商们或许还要在探索“御寒之道”的路途中跋涉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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