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3|上一页
/3页

主题:“以糖找零”你有权说“不”

发表于2012-03-13
       以前去超市买东西的时候,要找零的一角两角的,都是直接拿糖的代替,一角钱一颗糖,当时也觉得没有什么,人家也是因为没有零钱才这样做的嘛!
       今天看到一篇报道,就是说的这个事情,才知道,自己的这种想法错了!
       报道中市消保委的工作人员说:“这种做法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用糖果代替找零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自愿原则,且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有强卖之嫌,消费者完全可以拒绝,也可以向消保委投诉。”

       所以,不管几毛钱的找零是多么微小,如何对待它,其实不是一件小事。不过如果自己愿意的话,也没什么太大的问题了!
发表于2012-03-13
刚好处在一个消费者一般不会太介意和销售人暗里强卖滴空空里头呢,偶个人倒是无所谓(换做小时候零花钱豆几毛毛滴时候豆会强烈反对啦,不过小时候也不排斥糖哇╮(╯▽╰)╭)
发表于2012-03-13
其实也没有多大的事啦,糖也可以的
发表于2012-03-13
虽然只是小事,很多商家就是通过这个来谋利益的
发表于2012-03-13

还好吧,看个人意愿了

发表于2012-03-13
以前都不知道啊
发表于2012-03-13
无所谓了,才一两毛钱
发表于2012-03-13
以后可以拒绝嘞
发表于2012-03-13
呵呵~不想要的时候可以直接说的
发表于2012-03-13
很多人应该都不清楚
上一页|1|2|3|上一页
/3页